发布时间:2020-10-13 编辑:阅读:(10)
关于规范二级工会会员活动经费使用
与报账要求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
各二级工会:
为进一步规范二级工会会员活动经费使用,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率,方便各二级工会熟悉掌握活动经费的使用报账流程,使工会会员活动经费能够全部惠及到每个教职工,确保工会资金安全合规地使用,根据浙江省总工会关于《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》(浙总工发〔2018〕11号)等文件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学校二级工会的工会经费来源、使用要求及报账要求明晰如下:
学校工会按人均100元/学期标准下拨给各二级工会作为活动经费。
二、工会会员活动经费的相关使用要求及标准
1、学校工会下拨的会员活动经费,主要用于各二级工会开展文体活动;春游秋游活动;观看电影、文艺演出、体育比赛以及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各种活动。
2、组织工会会员春游秋游活动的应严格控制在省内并当日往返,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,开支范围为租车费、门票、餐费、活动用品等,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。
3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,在活动文件中明确有统一着装要求,可按参加者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购买服装;二级工会自行组织文体活动,确实需要统一着装的,可按参加者每人每两年不超过600元的标准购买服装。
4、二级工会组织的团体文体活动,因活动需要聘请教练或裁判,其劳务费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不超过500元,仅限外请工作人员,校内人员不准发放。
5、二级工会组织设置奖项的文体活动,其奖励范围不得超过整个活动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,个人最高名次的奖励标准每人每项不超过600元,集体最高名次的奖励标准每项人均不超过400元,其他名次依次相应递减;对于不设置奖项的文体活动,可为参加者每人发放价值不超过100元的活动纪念品,不得发放现金。
6、二级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,因活动连续,不安排活动用餐,可给予伙食补助,补助标准为早餐每人每天不超过20元、中餐和晚餐分别不超过40元,每天不超过100元。
7、活动经费不能用于由行政经费支付的办公用品、差旅费、接待费和购置固定资产等。
8、严禁使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、代金券以及请客送礼等活动。
9、活动经费不得虚构比赛活动套取现金平均发放。
10、不得将未参加活动的会员活动经费以虚构形式套取报销。
三、工会活动经费报账的要求
1、工会活动经费报销须有工会活动申报信息化流程单。
2、须凭税务发票报销活动经费,发票抬头: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81330200775610939M。涉及有关经费发放的由参加活动的会员亲笔签名。
3、活动报销所附原始凭证与附件必须规范完整,发放奖励物品需提供具体人员签领单。
4、报销的票据须真实、合法、合规,且票据内容应与工会活动一致,购物发票需附购物清单并附公务卡刷卡小票;如未刷公务卡消费,需提供情况说明并报校工会主席签字后方能报销;发票后未附购物清单的,须在费用报销汇总单上写明具体品名、数量、单价及金额。
5、有关报账程序:
(1)各种合法发票、收据与原始票据需按规定粘贴好。
(2)备好相应购物详单、合同及其他有关票据和文件等。
(3)报销活动经费时,要附活动经费的活动方案与经费预算。
(4)报账时,费用报销汇总单需报销人、经办人、审批人(分工会主席)依次签字,一次报销业务超过10000元的需经学校工会主席会签,然后凭二级工会经费卡到学校工会财务进行报销。
请各二级工会严格按照活动经费预算项目,在规定经费额度范围内从严掌握使用,积极开展二级工会活动,活动经费原则上在当年须报销完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