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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“笃行奖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03-24 编辑:阅读:(0

    各部门、各位教职工:

    根据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“笃行奖”评选办法》(浙工商人〔201512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7年度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“笃行奖”评选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评选对象

    我校(及前身浙江省宁波商业学校)在职在岗教职工,近五年受过党纪、政纪及以上处分者不在评选之列。

    二、评选条件

    1.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立德树人,理想信念坚定,思想品德高尚。

    2. 爱岗敬业,踏实工作,甘于奉献,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。

    3. 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,为学校教育事业做出贡献,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。

    4. 在我校连续工作满30年及以上(工作年限计算自申请人进校工作之日起至2017630日为止)。

    三、评选程序

    评选应坚持民主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具体程序如下:

    1. 申报。符合评选条件的教职工个人填写申请表,提交所在部门审核、签署意见。

    2. 审核。人力资源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评选条件进行审核。

    3. 公示。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备选对象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。

    4. 审定。经公示无异议的备选对象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。

    5. 公布。通过学校党委会审定者,发文公布。

    四、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

    请各部门对本部门教职工填写的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“笃行奖”申请表》(见附件)审核、盖章后以部门为单位于2017420日前报学校人力资源部,电子稿请同时发送至80884081@qq.com邮箱。

     

    附件: 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“笃行奖”申请表2017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