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7-03-24 编辑:阅读:(0)
各部门、各位教职工:
根据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“笃行奖”评选办法》(浙工商人〔2015〕12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7年度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“笃行奖”评选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我校(及前身浙江省宁波商业学校)在职在岗教职工,近五年受过党纪、政纪及以上处分者不在评选之列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立德树人,理想信念坚定,思想品德高尚。
2. 爱岗敬业,踏实工作,甘于奉献,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。
3. 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,为学校教育事业做出贡献,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。
4. 在我校连续工作满30年及以上(工作年限计算自申请人进校工作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为止)。
三、评选程序
评选应坚持民主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具体程序如下:
1. 申报。符合评选条件的教职工个人填写申请表,提交所在部门审核、签署意见。
2. 审核。人力资源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评选条件进行审核。
3. 公示。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备选对象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。
4. 审定。经公示无异议的备选对象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。
5. 公布。通过学校党委会审定者,发文公布。
四、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
请各部门对本部门教职工填写的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“笃行奖”申请表》(见附件)审核、盖章后以部门为单位于2017年4月20日前报学校人力资源部,电子稿请同时发送至80884081@qq.com邮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