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7年度下半年教师进企业挂职实践组织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05-19浏览次数:795

各位教师:

   根据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进企业挂职实践管理办法》浙工商人〔2015〕5号)及学校办公会议(2017年5月17日)精神,为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,现对做好2017年度下半年教师进企业挂职实践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.关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专业实践的要求

考虑到我校专业教师职业发展需求和教学工作安排需求,确定在新一轮(2018-2019)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中,对教师的专业实践要求具体如下

1.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,应具备相应专业的实践经历和双师素质,必须到相关行业、企业等进行实践锻炼、合作研发,或由学校统一安排在相关政府部门、校内科研平台等机构挂职,近5年内必须累计达到6个月以上(挂职须连续1个月以上方可累计计时),且考核合格。

2.实践教学指导教师任职经历视同企业专业实践经历。在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、实训室连续担任全日制指导教师1个月及以上经历,视同企业专业实践经历。访问工程师经历视同企业专业实践经历。

3.教师近三年内赴国(境)外访学连续三个月以上者,国(境)外访学时间计入进修学时,同时免除其专业实践要求。

4.教师在取得博士学位后三年内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,专业实践时间要求减半。

5.对于行业企业引进的教师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,5年内可免企业经历的考核要求。

6.教师主持完成横向课题,文科类单笔学校到账金额达到15万元,工科类单笔学校到账金额达到30万元,视同6个月企业实践经历。

以上对教师的专业实践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至2019年12月30日。

二.组织做好2017年下半年教师进企业挂职实践工作要求

各部门应在安排好教学工作、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工作的前提下,按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进企业挂职实践管理办法》(浙工商人[2015]5号)相关规定,做好本部门所属教师(教师系列双肩挑人员按专业和教学归属报所在部门)2017年下半年进企业挂职实践工作部署与安排。具体要求如下:

1、现代模具学院教师安排到模具工程中心、模具教学工厂挂职;

2、原则上不安排教师参加3个月及以上的企业挂职。

三、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

为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,请各部门于下学期教学任务下达前、5月22日前完成教师进企业挂职锻炼审批工作。

教师申请3个月以下挂职的,由所在教学单位负责审批,将《2017年下半年教师挂职锻炼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2,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)报人力资源部复核备案;《教师进企业挂职实践申请表》由各教学单位存档留存。

教师申请3个月及以上校内挂职的,由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后,报人力资源部审定,需同时报送以下材料:

1.《教师进企业挂职实践申请表》(附件1,一式三份);

2.《2017年下半年教师挂职锻炼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2,一式一份,同时发送电子稿)。

上述材料请于5月22日前报人力资源部。

 

附件1:《教师进企业挂职实践申请表》

附件2:《2017年度下半年教师挂职锻炼申请汇总表》

现代模具学院办公室

2017-5-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