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7-09-25 编辑:阅读:(0)
为更好地开展学校教师传、帮、带工作,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与水平,根据学校《传、帮、带工作实施细则》(浙工商人〔2017〕15号)和《传、帮、带及教学督导工作量替换科研服务工作量实施细则》(浙工商人〔2017〕18号)文件精神,现将教师申请承担传、帮、带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可以申请承担传、帮、带工作的对象
1.学校专职教学顾问、专职教学督导自动获得“师傅”资格。
2.其他教师申请传、帮、带“师傅”资格的,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:
①具有高尚的师德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②教学能力强,教学效果好。
③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。
④高校教龄5年以上。
二、传、帮、带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
传、帮、带工作职责、工作内容与要求及考核办法遵照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传、帮、带工作实施细则》(浙工商人〔2017〕15号)执行,工作量替换遵照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传、帮、带及教学督导工作量替换科研服务工作量实施细则》(浙工商人〔2017〕18号)执行。
三、申请承担传、帮、带工作的程序
1.个人申请。教师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传、帮、带申请表》于9月27日前报分院办公室;
2.分院审核。分院对本部门申请传、帮、带工作的教师情况经审核、研究同意后,形成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传、帮、带申请汇总表》,于9月28日前报人力资源部。
3.人力资源部复核。人力资源部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申请承担传、帮、带工作的教师名单进行汇总、复核后,结合学校新教师情况,拟定承担传、帮、带教师名单。
4.分管校领导审定。分管校领导审定最终名单后在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。
现代模具学院办公室
2017年9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