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1-06-08 编辑:阅读:(10)
第一部分询价邀请
一、采购项目名称:
项目1: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宁海校区实训基地修缮项目
项目2: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波金工实训室设备搬迁项目
二、预算金额: 项目1:3.48万元,项目2:7.9万元(人民币)
三、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:符合独立法人资格。
四、成交原则:
在符合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,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。
五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:2021年6月11日14点。
六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: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3办公室(学校笃行楼2层)
七、询价时间:2021年6月11日14点(北京时间)。(原则上和递交截止时间一致)
八、商务服务要求:
1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2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。
3、供应商不得超出预算价格,否则为废标处理,本询价为一次性报价。
4、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承诺。
5、无论谈判结果如何,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。
6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。
九、付款方式:中标供应商达到项目采购要求,并开出合同全额发票且经学校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,一次性支付全款。
十、交付要求:5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十一、联系人:刘老师,联系电话:13600621355
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
一、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。
商务技术、报价文件要求编制封装,正本1份,副本2份,并加盖公章密封。封面要求填写:
项目一: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宁海校区实训基地修缮项目
项目二: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波金工实训室设备搬迁项目
报价文件名称:“商务技术、报价文件”
供应商名称(加盖公章):
联系人:刘老师
联系电话:13600621355
二、商务技术文件至少包括:
(1)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(见附件1-2)
(2)资格证明资料: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明(见附件1-1)
(3)服务实施方案(供应商自制)
(4)售后服务承诺(供应商自制)
三、报价文件
(1)报价函(见附件2)
(2)报价表(见附件3)
注: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报价函和报价单,报价单填写的金额单位统一为人民币,总价包括向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缴纳的各种税费。
四、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、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。
询价文件、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单、成交通知书等均作为合同
五、询价程序
1.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询价响应文件;供应商不足3家仅有2家,经采购人同意后,继续进行询价;供应商不足仅有1家,经采购人同意后,改用单一来源采购。
2.评委对照询价要求,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进行符合性检查。商务技术服务要求如满足3家及以上,看报价,谁低,谁中标。超过预算的供应商做废标处理。如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仅有2家,经采购人同意后,继续进行询价,看报价,谁低,谁中标。供应商仅有1家,经采购人同意后,改用单一来源采购,进行第二次报价洽谈。作废标处理的供应商,不退还投标资料。
4.询价小组按照评定成交的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;
5.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;
6.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。